一、 竞赛名称:第一届排球联赛“活力杯”
二、 竞赛日期、地点
(一) 预赛:4月18日至4月23日分别在长岗和明秀校区举行。
(二) 决赛:4月25日至30日在长岗校区举行。
三、 参赛单位:
甲组:各院系及社团自由组队。
乙组:体育系各班或自由组队。
四、 参赛办法:
(一) 参赛资格:取得广西师范学院学籍的在校本专科生。
(二) 人数:每队领队1名,教练1~3名,运动员6~12名。
(三) 报名和报到:
1、 报名:各参赛队需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于4月15日前交到排球协会处,联系电话:13077764520。
2、 报到:当天有比赛任务的参赛队需提前20分钟到指定的比赛地点报到,并填写参赛队名称和首发队员的名单以及位置表。无故迟到15分钟的算弃权。
五、 竞赛办法:
(一) 预赛阶段:
1、 抽签办法另行通知。
2、 赛区:预赛共设三个赛区,长岗2个(男、女),明秀1个。
3、 竞赛办法:预赛各组采用分组单循环赛制,排出小组名次。
4、 编排:采用《贝格尔编排法》编排。
预赛各组的1~3名进入决赛,小组3名以后的队不再比赛。
(二) 决赛阶段:
决赛阶段的比赛分为小组赛:四分之一决赛、半决赛、和决赛。
六、 决赛名次办法:
各队胜一场记2分,负一场记1分,弃权记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此类推。
七、 比赛规则、用球
1、 采用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排球竞赛规则。
2、 比赛用球:略。
八、 录取名次:
1、 获甲、乙(男、女)前六名的队,给以奖励。
2、 设“体育道德风尚奖”,预、决赛各一队。
九、 裁判员:
1、由排球协会、体育系选派,须获国家二级以上。
2、裁判名额不足时,由各赛区选派。
3、赛前2天集中培训、学习,统一认识、统一认识、统一尺度,做到公平、公正。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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