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活动主题:娱乐影视 快乐配音
二、 活动目的:丰富大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打造文化校园
三、活动时间地点:11月18日18:30—21:00(下周三)地点另行通知。
四、 组织部门:法学院学生会素质拓展部
五、 活动对象:法学院07、08级各班级
六、比赛要求:
1、本次大赛为中文类配音大赛,每位或每组参赛同学可自由选择影视作品参加比赛,大赛会在综合评比中评出优胜者。
2、每班须出两支队伍参赛。每组成员1—5人,片长为5—10分钟,总台词不少于30句。
3、各参赛同学或团队可任意选择自己喜欢的影视作品配音片段,选手自行剪辑参赛片段。
4、影片内容需积极向上,无消极反动思想,符合法律主题。
5、比赛中要用到的配音片段内容一定要提前通知承办方,并根据需要自行对材料进行对白消音。
6、选手赛前30分钟到场,以利于比赛工作顺利进行。
7、遵守比赛纪律及比赛规则,服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尊重评委评判,如有不同意见,请赛后与组委会联系。
(二)比赛流程
1、本次比赛不再设初、预赛,各选手直接参加决赛。
2、比赛当天抽签决定出场顺序。
3、每当一组选手配音结束,评委对其进行打分,分数在下一组选手配音结束后报出。
4、汇总分数,宣布获奖名单。
5、本次大赛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各一个,一个单项奖,即最佳配音奖一名。
(三)嘉宾评委选择:待定。
(四)评分标准
总分100分,每10分为一个分数级。
——对于参赛个人的评分
语音语调:30分
清晰流利:30分
情感表现:20分
创新 : 20分
——对于参赛团体的评分
语音语调:20分
清晰流利:20分
情感表现:20分
创新: 20分
团队配合:20分
七、 观众安排:每班预定为五名观众,多者不限,只要大家有兴趣都可以到场观看。
2009年11月11日
影视配音大赛活动策划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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