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活动名称
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传箴言活动
二. 活动主题
传人生箴言,续唱读讲意
三. 活动目的
为了丰富大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寄托个人对国家、社会、他人以及自己的思想情怀,记者团决定策划开展“传箴言”活动,以文字为依托,以媒介为载体,提供给大家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抒发自己对人生的思考、对祖国大好河山的赞美……对革命先烈的缅怀之情,这也是同学们弘扬时代精神和民族文化的独特方式,同时也是打造重庆特有的“唱红歌、读经典、讲故事、传箴言”四位一体宣传思想文化品牌的一大新亮点。
四. 活动时间
投稿时间:2010年10月11日—2010年12月12日
五.参加对象
法学院全体学生
六. 箴言种类及箴言范围
1红色故事类:带有历史革命色彩,讲述红色故事,缅怀革命人物的语句;
2地域风情类:各地名胜古迹,美丽风景等;
3青春励志类:激励大学生勇敢拼搏、奋发向上的精神的语句;
4歌颂祖国类:寄托爱国之情;
5节日祝福类:如中秋寄亲朋之思、国庆颂祖国之句,母亲节唱感恩之词等语句。
七.活动要求
1、全院学生按照箴言种类及范围进行创作;
2、各班班长一周交一次,并按箴言类别分类,若数量较多可先自行进行筛选。
3、所有参加活动的选手在电子稿或手写稿上必须注明自己的姓名与班级;
4、各班班长分类收取后于周五统一交于学院记者团相关负责人处。红色故事类交于09级1班陈姣敏(13883972592)、地域风情类交于09级1班刘霞(13752939187)、青春励志类交于09级1班王涛清(13038335882)、歌颂祖国和节日祝福类交于09级2班杨海燕(13752939232)。(活动总负责人:08级3班马彦,15923378797)
5、各班班长在筛选时需注意:所有参与选手的作品的内容必须是积极向上的,不得含有反动情绪,反革命之类的字眼或含义。
(备注:本次活动将纳入期末班级考核,活动参与选手的个人表现将作为评优的一个依据,希望各年级的各个班级以及各位同学积极参与)
八.奖项设置
法学院十佳“传箴言”选手、“传箴言”活动积极分子
九.后续工作
1、活动结束后的一周内举行成果展览和颁奖仪式;
2、颁奖结束后由法学院记者团团长做活动总结。
十.经费预算
“传箴言”纪念册1本:计20元;
奖状15张:计7.5元;
笔记本10本:计20元
纪念笔5支:计5元;
总计:5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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