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名称:
2015年山东农业大学南校区 “纪检卫生文明月”活动
二、活动目地:
为增强山东农业大学南校区全体同学的纪律观念和文明意识,营造安静的学习氛围,建设安全卫生的校园环境和宿舍环境,加强学风建设,打造文明***校园,特举办2015年山东农业大学南校区“纪检卫生文明月”活动。
三、活动时间:
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27日
四、活动对象:
山东农业大学南校区全体同学
五、执行机构:
主办方:山东农业大学南校区学管部
承办方:山东农业大学南校区学生会
自律部·社区服务部·学习部
六、活动内容:包含纪检、卫生两大方面
(1)纪检方面(占本次活动的60%)
1、早间活动(占纪律方面活动量化20%)
为规范早间活动,保证早间活动顺利正常进行,南校区学生会自律部成员将会对早间活动进行常态化检查(主要针对2015级新生)。检查项目主要有集合情况、出勤情况、行进间纪律情况、离场秩序等。
2、晚自习检查(占纪律方面活动量化20%)
为加强南校区学风建设,帮助2015级新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南校区学生会学习部成员将会对2015级新生晚自习进行常态化检查。检查项目主要有晚自习迟到、旷课等。
3、公寓纪检(占纪律方面活动量化20%)
由南校区学生会社区服务部成员组织实施,检查项目主要包括晚归、晚起 。
(2)卫生方面(占本次活动40%)
1、早间校园卫生
为规范校园卫生质量标准,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和学习氛围,特开展此活动,由南校区学生会自律部负责检查,各学院相关部门负责协助。
2、公寓卫生
为加强新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促进宿舍文化建设和楼风、舍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宿舍环境,将宿舍建设成为教育、学习和文化生活的重要阵地,特开展此活动,由南校区学生会社区服务部负责检查,各学院相关部门负责协助。
七、汇总表彰:
1、优秀学院:对每周的检查结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检查标准进行量化,活动结束时按照得分顺序评定5个优秀学院。
2、先进班级:各学院对在活动中表现优异的班级向南校区学生会进行推荐,南校区学生会将根据活动期间检查情况进行筛选,最终确定先进班级名单。原则上各学院推荐数不超过本学院班级总数的三分之一,各学院最终获得“先进班级”的班级数不超过学院班级总数的五分之一。
3、先进个人:“纪检卫生文明月”活动结束后,山东农业大学南校区学生会将根据自律部、社区服务部、学习部的检查情况评选出先进个人若干,对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备注 :
活动结束之后我们会对活动开展过程中出现的现象及问题进行总结。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山东农业大学南校区学生会所有。
山东农业大学南校区学管部
山东农业大学南校区学生会
2015年12月
策划书附件一:
早间活动检查记录表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学院 |
检查情况 |
反馈表 扣分 |
得分 |
排名 |
部长 签字 |
农 学 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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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保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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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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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学 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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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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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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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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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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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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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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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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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艺学院 |
(扣分详情参见早间活动评分细则)
山东农业大学南校区学生会
自律部
附件二:
早间活动评分细则
1、检查部分:
(1)在检查过程中,若出现不配合情况,扣相关学院2分。
(2)抽查过程中,各学院须带好参与早间活动人员名册,若学院不带花名册, 扣相关学院扣2分。
(3)各学院迟到一人扣1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
(4)抽查班级无故缺勤一人扣2分,累计不超过10分。
(5)根据集合时的纪律情况,纪律较差的扣5分(多人讲话或多人玩手机,听歌等),纪律一般扣2分,纪律良好不扣分,对于纪律情况较差三次以上的学院,在每周纪检例会上对相关学院予以通报。
(6)在跑操或早自习过程中,有大声喧哗说笑等现象扣3分,有吃饭或玩手机等现象扣2分,情节较为严重的扣5分。
(7)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有不配合校自律部检查或弄虚作假者扣5分,出现两次以上者于当周纪检卫生例会上对相关学院予以通报。
2、到勤部分:
早晨检查过程中院协迟到者扣1分,未到者扣2分;每周纪检例会各院部长迟到者扣2分,未到者扣3分(已请假者除外)。
3、反馈表部分:
各院反馈表须按照规定时间上交,不按时上交者,每院每次扣1分。
4、请假部分:
因合理原因无法参加例会者应事先向南校区学生会自律部请假,请假后未到会者不扣分。
各院15级同学不参加早间活动者必须出示盖有学院团委印章的请假条,否则按缺勤处理。
分数计算:每周检查得分*25%后所得分数作为纪检文明月校园早间活动项评分。
(注:每周各院校园早间活动检查一次,每次检查总分为100分。以上扣分从本周校园早间活动得分中扣除。)
山东农业大学南校区学生会
自律部
附件三:
校园卫生检查记录表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学院名称 |
检 查 情 况 |
合 计 |
排名 |
负责人签字 |
农 学 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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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保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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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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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学 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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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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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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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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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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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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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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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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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艺学院 |
山东农业大学南校区学生会
自律部
附件四:
校园卫生评分细则
1、 检查部分
(1)凡在包干区域内,每个烟头扣0.5分,累计扣分不超过5分。
(2)凡包干区内地面有食品包装袋、落叶、纸张等垃圾,每处扣1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
(3)凡包干区内明显未经打扫,每次扣15分,并记录在案。
(4)凡处于包干区交界位置的垃圾,扣除交界所属学院每院分数。
(5)在检查过程当中,若发现垃圾、烟头等,以检查人员看到的为准,不因偶然因素(风吹或行人刚扔下)而不记入检查结果。
(6)凡在包干区域内,若出现部分区域未打扫,检查人员可根据区域大小等具体情况,算为一处或者多处垃圾记入检查结果。
2、到勤部分
检查时各院代表应准时到达指定区域集合,未到者扣2分,迟到扣1分。每周卫生例会各院部长迟到者扣2分,无故旷会者扣3分(已请假者除外)。
3、反馈表部分
各院反馈表须按照规定时间上交,不按时上交者,每院每次扣1分。
4、请假部分
因合理原因无法参加例会者应事先向南校区学生会自律部请假,请假后未到会者不扣分。
分数计算:每周检查得分*25%后所得分数作为纪检文明月校园卫生项评分
(注:每周各院校园卫生检查两次,每次检查总分为100分。以上扣分从本周校园卫生得分中扣除)
山东农业大学南校区学生会
自律部
附件五:
各院晚自习教室纪律情况检查表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学院名称 |
检 查 情 况 |
合 计 |
排名 |
负责人签字 |
农 学 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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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保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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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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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学 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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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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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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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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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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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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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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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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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艺学院 |
山东农业大学南校区学生会
学习部
附件六:
各院晚自习教室纪律情况检查评分细则
一、检查项目
1、学院、专业班级、应到人数、实到人数、未到人原因及名单。
2、旷晚自习、迟到、替答到现象(严查)。
3、纪律情况:分良好、较差、差。
4、聊天、玩手机等现象也会进行严格检查。
二、扣分标准
1、经管学院、信息学院旷课每人次扣0.5分,其他学院每人次扣1分。
2、晚自习教室纪律情况:较差扣0.5分,差扣1分。
3、玩手机情况每人次扣0.5分。
4、替答到情况参照旷课标准扣分。
三、晚自习请假方面
1、假条当场清,点名之前请班级负责人将假条交到检查人员处,或有请假但暂无假条者也应在点名之前由班级负责人向检查人员说明。
2、如果在点名的过程中再发现未到的一律记旷课,再交假条无效。假条或补交的假条一律为各院团委假条,且必须有团委老师签名和团委盖章,否则无效。
3、补交的假条必须在第二天上午10:00前(检查时会提醒各班负责人)送到南校区学生会学习部,由值班人员接收,否则无效。
4、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将假条送到南校区学生会学习部,请及时联系南校区学生会学习部部长。
四、检查表格(样表)
学习部晚自习检查表(第 周)
学院: |
教室: |
日期: |
星期: |
检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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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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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到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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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到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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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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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 较差( ) 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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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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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计算:每周检查得分*20%后所得分数作为纪检文明月校园各院晚自习情况检查项评分。
(注:每周各院晚自习情况检查除去体艺学院、文法学院,每次检查总分为100分。以上扣分从本周晚自习情况检查得分中扣除。由于经管学院、信息学院人数较多,每周抽查两个教室,其他学院抽查一个。)
山东农业大学南校区学生会
学习部
附件七:
纪检卫生文明月第__周各院卫生得分排名
学院 |
检查情况得分 |
到勤扣分 |
总得分 |
排名 |
农 学 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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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保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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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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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学 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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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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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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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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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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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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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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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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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艺学院 |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山东农业大学南校区学生会
社区服务部
附件八:
公寓卫生检查标准
1.宿舍、阳台、厕所地面干净,无可清除的污垢,无纸屑、包装袋等垃圾,否则分别记为地面不净、阳台地面不净、厕所地面不净,各扣1分。
2.室内无异味、无蜘蛛网,否则记为有异味,扣1分。
3.厕所无异味,否则记为厕所有异味扣1分。
4.宿舍、厕所内垃圾上午8:00前清理干净(垃圾袋放在门口及室内同样视为未清理干净),否则分别记为垃圾未倒、厕所垃圾未倒,各扣1分。
5.被子整洁,叠成“豆腐块”状,上下一致,有棱有角,表面整洁。统一放置在靠阳台的一面。枕头放在被子内侧。否则记为被子不整扣1分。未叠被扣2分。
6.铺面平整,床单要把褥子盖严,不要露在外面。否则记为床铺不整,扣0.5分。
7.床上只可放枕头和被子。床上无乱放衣物、衣架、书本等杂物的现象,否则记为床上有杂物,扣0.5分。
8.空铺上物品摆放整齐,否则记为空铺不整,扣1分。
9.桌面水杯、书等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桌面干净;书架上书籍摆放井然有序,由大到小摆放,其它物品摆放简洁、合理、美观;椅子放在写字台下面。否则分别记为桌面不整、书架不整、个人物品摆放不整,各扣0.5分。
10.衣服、毛巾、衣架、饰品等应挂在阳台或衣橱内,禁止挂在床铺栏杆处、桌椅上、挂钩上,否则记为乱挂,扣0.5分。
11.镜面保持洁净,无可擦除的水垢、污垢,否则记为镜面不净,扣1分。隔间门窗玻璃需保持洁净,否则记为隔间门窗玻璃不净,扣1分。窗台、暖气片上无杂物,否则记为窗台、暖气有杂物,扣0.5分。
12.室内无人时,应保持各电器断电(插排插头应拔除或关闭电源),否则记为未断电,扣1分。
13.宿舍内存在高功率违规电器(电吹风、热得快、电暖宝等),记为有违规电器,扣2分。
14.宿舍内存在烟头、酒瓶、麻将、扑克等违规物品,记为有违规物品,扣2分。
15.宿舍内应按时打扫卫生,检查时未打扫,记为未打扫(包括地面不净、阳台地面不净、厕所地面不净、垃圾未倒、厕所垃圾未倒,如果书桌、书架乱等还将另外扣分),扣5分。
16.宿舍人员晚起(检查时躺在床上睡觉视为晚起,若出现生病等特殊情况需出示假条),记为晚起,每人次扣3分,累计扣分。
17.空瓶、纸箱等废旧物品务必及时处理,不可大量堆放在宿舍内,否则记为废旧物品堆放,扣1分。
18.宿舍内蚊帐统一收起或放下,否则记为蚊帐不统一,每人次扣0.5分。
19.墙壁上、橱壁上不要张贴商业性海报等,否则记为乱贴海报,扣0.5分。
20.暖水瓶统一放置。否则记为暖瓶摆放不整,扣0.5分。
21.鞋子要统一放在鞋架上,如空间不够可摆放在阳台上,但必摆放整齐有序。否则记为鞋子摆放不整,每人次扣0.5分。
22.门玻璃上只能贴床位表,否则记为遮挡门窗,扣0.5分。
23.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否则扣0.5分。
24.阳台墙上不准晾晒被子或拖把,凡是影响宿舍楼美观的,扣1分。
25.洗刷用具统一放在物品架上,整齐有序。盆架上除脸盆外,不许放置其他物品。否则扣0.5分。
26.洗手池、拖布池需保持清洁,否则记为洗手池、拖布池不净,各扣1分。
附注:
1.床上放置书柜(“宿舍神器”)者,首先应保证安全,其次,书柜中物品摆放需整齐有序,否则同样记为桌面乱。
2.在13、14、15号楼中,公共桌面不整扣1分,书架乱每层扣0.5分。衣橱上可以摆放物品,但要整齐,否则扣0.5分。
3.在1—4号楼中,书房内地面不净记为书房地面不净,扣1分。
4.家属院宿舍中,
(1)除各房间需要安排自己的值日生外,公共区域需另安排值日生。
(2)公共卫生间保持干净,按分工轮流打扫,注意通风。否则扣1分。小卫生间由所在宿舍当天值日生负责打扫,否则扣1分。
(3)风扇放在合适的角落,否则扣0.5分。
5.青工公寓中,卫生标准与校内卫生检查标准一致。
6.到勤部分。卫生例会,各学院有未到勤者,该学院扣5分。副部代会扣1分,干事代会扣3分,迟到扣2分。
7.本检查标准解释权归山东农业大学南校区学生会社区服务部所有,其他未尽事宜参考2015年《山东农业大学学生手册》。
山东农业大学南校区学生会
社区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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