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示学院特色工作、发展成果和校园优美环境,活跃师生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健康、文明、向上的校园氛围。为此,学校决定举办2016年活力美院摄影大赛。
一、主办单位:党务工作部、团委
二、参赛事项
(一)参赛对象
全体师生(分设教师组、学生组)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新颖、创新,符合主题。以校园风光、人物风情、人文景观(校园生活、学习场景)及师生校外交流、实践活动等为内容。
2、照片单幅或组照(一组限5幅图以内)均可,风格不限,摄影器材不限(单反、数码、手机均可,彩色、黑白均可),每人投稿不超过5幅(组照算一幅)作品。
3、作品拍摄时间不限,必须为原创,图片除裁剪外不作其他后期处理。 每张图片大小在2MB以上,格式为jpg。
4、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责任均由作者自负。
5、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主办单位有权将所有入选及获奖作品用于学校宣传为目的的出版、发表、展览等用途,并不再另付稿酬。
(三)投稿方式
1、稿件一律采用网络提交。参赛作品一律以“姓名+作品名称”格式命名,连同报名表(见附件1)放入同一文件夹,文件夹以“教师(学生)+部门(班级)+姓名+电话”格式命名,如“教师团委张三135****”或“学生设计系16装潢2班张三135****”。
2、教师参赛投稿:陶瓷系、设计系、工商系直接向各系教学秘书投稿,“三系”以外部门的教师以及各教学秘书统一汇总材料至邮箱:qzmysy@126.com,联系人:陈丽华 13600715172。
3、学生参赛投稿:各班级统一汇总至各辅导员,各辅导员再统一汇总至邮箱:qmy-2016syds@qq.com,联系人:林文明 13506013097。
(四)时间安排
1、自5月20日起至6月20日为作品征集时间;
2、6月21日-6月23日为初评时间;
3、6月24-6月30日为复评(评审和网络投票)时间;
3、7月1日起获奖作品公布、展出。
(五)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
1、组别:大赛分教师组和学生组两个组别。投稿件经审核符合要求的方作为参赛作品参加比赛。
2、评委:学校将邀请校内外摄影名家、师生代表等组成评审组。
3、初评:评审组将从参赛作品中,优选出30-50幅作品入围终评,对入围者将给予活力美院纪念品奖励。
4、终评:采用专家评审和网络投票(学院微信公众号、团委微信公众号)两种方式同时进行。根据公众投票结果(50%)和评委投票(50%)计算得分,从入围作品中分别评选出教师组和学生组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同时,根据投稿数量及获奖数量综合评选,分别评选出教师组和学生组优秀组织奖各一名。对获奖者给予一定奖励和颁发证书;
(七)作品展示
所有获奖作品将在学院网站、团委网站、学院公众微信公众号、学院团委微信公众号、学院党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展示。
三、组织发动
各党支部、部门、团学组织(班级)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摄影比赛作为作为凝聚人心、鼓舞斗志、推动学院综合改革的一种重要载体,认真研究,精心部署,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目的。
附件 :“活力美院”报名表请到学院官方网站下载
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党务工作部
共青团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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