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十大歌手大赛策划全方案
时间:2016-09-28 11:22 |
来源:未知 |
作者:172xiaoyuan.com |
点击:次
摘要:
一、 大赛 宗旨 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拓展大学生的文化素质和艺术修养,引导广大学生积极投身到我校建设全国百强高校的行动中,展现我校大学
一、大赛宗旨
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拓展大学生的文化素质和艺术修养,引导广大学生积极投身到我校建设全国百强高校的行动中,展现我校大学生朝气蓬勃、奋发向上、富有活力的精神风貌。
二、主办单位
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
三、协办单位
海南大学艺术学院
海南大学艺术团
海南大学学生会
四、参加对象
我校在校大学生(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及继续教育学生)
五、组织机构
成立“海大好声音”第十八届校园十大歌手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学校团委。大赛组委会将聘请省内知名的音乐人、音乐教育界人士组成大赛评委会,负责比赛的评审工作。大赛组委会名单见附件2。
六、大赛形式
“海大好声音”第十八届校园十大歌手大赛分为专业组和普通组。专业组比赛由艺术学院承办,由艺术学院音乐表演专业学生参加,具体实施方案由艺术学院团委制定;普通组为我校非艺术学院音乐专业学生参加,该组比赛由海南大学团委具体组织。
普通组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参赛曲目主要以反映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青春梦想的主旋律歌曲为主。鼓励大学生演唱自主创作歌曲,对演唱原创歌曲的选手酌情加分。各学院按照普通组比赛规定名额,于5月27日上午前报送选手报名表,名额分配见附件3,复赛选手报名表见附件4。
本届校园歌手大赛将在《我才网》设置网络赛区(普通组),网络赛区歌迷投票前5名进入复赛。报名方式:登陆《我才网》www.wo-cai.com报名;网络比赛时间:201*年5月21日——5月27日12:00。网络赛区具体比赛规则见附件5。
八、大赛安排及推进步骤
(一)初赛:201*年5月中旬
由各学院团委自行组织。
(二)复赛:201*年5月28日15:00
复赛在海甸校区由校团委统一组织。复赛选手每人限唱1首歌曲,复赛评委有权在未达规定时间内终止选手演唱。复赛最终选出前15名选手进入决赛,复赛成绩不计入决赛。
(三)决赛:201*年6月7日19:40
决赛由学校团委组织,决赛为分两轮演唱,每轮演唱1首歌曲。第一轮演唱结束,排名前10位的歌手进入第二轮。第二轮结束后,合计两轮得分评选出冠、亚、季军。参加决赛的15名选手将在现场通过官方微信投票角逐“最佳人气奖”。
九、奖项设置
普通组:校园十大歌手10名(含冠、亚、季军);校园优秀歌手奖5名。
专业组:由艺术学院设置。
附件
“海大好声音”第十八届校园十大歌手大赛
组委会名单
顾 问:陈封椿 海南大学党委副书记
主 任:王丽娜 海南大学团委书记
副主任:陈泰义 海南大学艺术学院党委副书记
黄小欧 海南大学团委副书记
李群山 海南大学艺术学院音乐系主任
艺术指导:周琳琳
秘书长:陈广锐
委 员:林琛、陈青、王远露、董楠楠及各学院团委书记
组 员:校团委学生干部
校艺术团学生干部
校学生会学生干部
附件
“海大好声音”第十八届校园十大歌手大赛
(普通组)复赛名额分配表
注:各学院于5月27日上午前将复赛选手报名表、伴奏送交校团委。
附件
“海大好声音”第十八届校园十大歌手大赛
(普通组)复赛报名表
(此表复印有效)
附件
“海大好声音”第十八届校园十大歌手大赛
(普通组)复赛规则
一、评分采取10分制;
二、邀请3位评委为选手现场评分,取3位评委的平均分计入选手最终得分;
三、选手限唱1首歌曲,评委有权在未达规定时间内终止选手演唱;
四、最终成绩的排名前15名选手进入决赛,复赛成绩不计入决赛;
五、每5名选手演唱结束,邀请1名评委对选手进行现场点评;
六、评委对选手演唱原创歌曲酌情加分;
七、评分标准(10分)。
1、音色音质4分。要求选手音色较好, 具备一定的音乐素质,音色统一,气息流畅。
2、演唱技巧4分。要求选手咬字吐字清晰,音调节奏准确,演唱熟练,富有感情。
3、歌曲内容1分。参赛曲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适合大学生演唱。
4、形象仪表1分。要求选手着装大方得体,表演自然,富有青年人的活力与朝气。
附件
“海大好声音”第十八届校园十大歌手大赛
(普通组)网络赛区比赛规则
一、除艺术学院声乐专业学生外,其余在校生均可报名参加;
二、网络赛区的官方网站为《我才网》www.wo-cai.com,选手通过该网站报名参赛;《我才网》将公布网络赛区QQ群提供赛事咨询;
三、网络赛区为自由报名参赛,选手报名不受学院名额限制;
四、网络赛区以上传报名选手的歌曲视频为报名形式,以歌迷的投票多少进行排名,排名前5名的选手进入复赛;
五、选手报名时上传的歌曲视频必须是本人演唱,如发现弄虚作假,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追究其责任;
六、原则上每个报名选手只能上传一首歌曲视频,如上传超过一首歌曲视频的,只按其最高投票歌曲视频计算成绩;
七、报名的选手须按规定提供个人的真实信息,如信息不详造成无法联系到选手的,后果自负;
八、入围复赛选手务必于5月27日16:00前将复赛报名表和伴奏送交校团委组织科,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附件
“海大好声音”第十八届校园十大歌手大赛
(普通组)决赛规则
一、决赛为分两轮演唱,每轮演唱1首歌曲,每轮按10分制评分;
二、决赛邀请7位评委参加两轮评分,每轮得分分别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三、第一轮演唱结束后,排名前10位的歌手进入第二轮,未进入第二轮的选手授予“校园优秀歌手”称号;进入第二轮的歌手授予“校园十大歌手”称号;
四、第二轮演唱结束后,两轮演唱得分合计产生选手最后得分;最后得分排名前3位的分别授予“校园十大歌手” 冠军、亚军及季军。
五、第一轮、第二轮演唱结束时,分别邀请1名评委对选手进行点评;
六、评委对选手演唱原创歌曲酌情加分;
七、参加决赛的15名选手将在现场通过官方微信平台投票角逐“最佳人气奖”。
八、评分标准(10分)。
1、音色音质占4分。要求选手音色较好, 具备一定的音乐素质,音色统一,气息流畅。
2、演唱技巧占4分。要求选手咬字吐字清晰,音调节奏准确,演唱熟练,富有感情。
3、歌曲内容占1分。参赛曲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适合大学生演唱。
4、形象仪表占1分。要求选手着装大方得体,表演自然,富有青年人的活力与朝气。
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拓展大学生的文化素质和艺术修养,引导广大学生积极投身到我校建设全国百强高校的行动中,展现我校大学生朝气蓬勃、奋发向上、富有活力的精神风貌。
二、主办单位
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
三、协办单位
海南大学艺术学院
海南大学艺术团
海南大学学生会
四、参加对象
我校在校大学生(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及继续教育学生)
五、组织机构
成立“海大好声音”第十八届校园十大歌手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学校团委。大赛组委会将聘请省内知名的音乐人、音乐教育界人士组成大赛评委会,负责比赛的评审工作。大赛组委会名单见附件2。
六、大赛形式
“海大好声音”第十八届校园十大歌手大赛分为专业组和普通组。专业组比赛由艺术学院承办,由艺术学院音乐表演专业学生参加,具体实施方案由艺术学院团委制定;普通组为我校非艺术学院音乐专业学生参加,该组比赛由海南大学团委具体组织。
普通组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参赛曲目主要以反映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青春梦想的主旋律歌曲为主。鼓励大学生演唱自主创作歌曲,对演唱原创歌曲的选手酌情加分。各学院按照普通组比赛规定名额,于5月27日上午前报送选手报名表,名额分配见附件3,复赛选手报名表见附件4。
本届校园歌手大赛将在《我才网》设置网络赛区(普通组),网络赛区歌迷投票前5名进入复赛。报名方式:登陆《我才网》www.wo-cai.com报名;网络比赛时间:201*年5月21日——5月27日12:00。网络赛区具体比赛规则见附件5。
八、大赛安排及推进步骤
(一)初赛:201*年5月中旬
由各学院团委自行组织。
(二)复赛:201*年5月28日15:00
复赛在海甸校区由校团委统一组织。复赛选手每人限唱1首歌曲,复赛评委有权在未达规定时间内终止选手演唱。复赛最终选出前15名选手进入决赛,复赛成绩不计入决赛。
(三)决赛:201*年6月7日19:40
决赛由学校团委组织,决赛为分两轮演唱,每轮演唱1首歌曲。第一轮演唱结束,排名前10位的歌手进入第二轮。第二轮结束后,合计两轮得分评选出冠、亚、季军。参加决赛的15名选手将在现场通过官方微信投票角逐“最佳人气奖”。
九、奖项设置
普通组:校园十大歌手10名(含冠、亚、季军);校园优秀歌手奖5名。
专业组:由艺术学院设置。
附件
“海大好声音”第十八届校园十大歌手大赛
组委会名单
顾 问:陈封椿 海南大学党委副书记
主 任:王丽娜 海南大学团委书记
副主任:陈泰义 海南大学艺术学院党委副书记
黄小欧 海南大学团委副书记
李群山 海南大学艺术学院音乐系主任
艺术指导:周琳琳
秘书长:陈广锐
委 员:林琛、陈青、王远露、董楠楠及各学院团委书记
组 员:校团委学生干部
校艺术团学生干部
校学生会学生干部
附件
“海大好声音”第十八届校园十大歌手大赛
(普通组)复赛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学院 | 名额 | 备注 |
1 | 农学院 | 2 | |
2 | 园艺园林学院 | 2 | |
3 | 环境与植物保护学院 | 2 | |
4 | 材料与化工学院 | 2 | |
5 | 机电工程学院 | 2 | |
6 | 食品学院 | 2 | |
7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2 | |
8 | 法学院 | 2 | |
9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2 | |
10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3 | |
11 | 人文传播学院 | 2 | |
12 | 外国语学院 | 2 | |
13 | 海洋学院 | 2 | |
14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2 | |
15 | 艺术学院 | 2 | |
16 | 旅游学院 | 2 | |
17 | 继续教育学院 | 1 | |
18 | 应用科技学院(城西) | 2 | |
19 | 应用科技学院(儋州) | 3 | |
2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 |
21 | 研究生 | 2 | |
22 | 留学生 | 2 | |
23 | 网络赛区 | 5 | |
合计 | 50 |
附件
“海大好声音”第十八届校园十大歌手大赛
(普通组)复赛报名表
姓 名 | 性别 | 政治面貌 |
贴照 片处 |
|||||
学院专业 | ||||||||
参赛曲目 |
曲目长度 (精确到秒) |
|||||||
参赛人数 |
是否 原创 |
□是 □否 | ||||||
伴奏形式 | MP3□ 自弹自唱□ 注:其它伴奏形式须自备工具 | |||||||
联系方式 | 手机 | 宿舍及电话 | ||||||
演唱经历 | ||||||||
备 注 |
1.各学院于5月27日上午前将复赛选手报名表、伴奏送交校团委,逾期自误; 1.各参赛选手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比赛现场签到并领取号码牌,再入场候场、比赛; 2.比赛严格按照抽签号码顺序进行。 |
附件
“海大好声音”第十八届校园十大歌手大赛
(普通组)复赛规则
一、评分采取10分制;
二、邀请3位评委为选手现场评分,取3位评委的平均分计入选手最终得分;
三、选手限唱1首歌曲,评委有权在未达规定时间内终止选手演唱;
四、最终成绩的排名前15名选手进入决赛,复赛成绩不计入决赛;
五、每5名选手演唱结束,邀请1名评委对选手进行现场点评;
六、评委对选手演唱原创歌曲酌情加分;
七、评分标准(10分)。
1、音色音质4分。要求选手音色较好, 具备一定的音乐素质,音色统一,气息流畅。
2、演唱技巧4分。要求选手咬字吐字清晰,音调节奏准确,演唱熟练,富有感情。
3、歌曲内容1分。参赛曲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适合大学生演唱。
4、形象仪表1分。要求选手着装大方得体,表演自然,富有青年人的活力与朝气。
附件
“海大好声音”第十八届校园十大歌手大赛
(普通组)网络赛区比赛规则
一、除艺术学院声乐专业学生外,其余在校生均可报名参加;
二、网络赛区的官方网站为《我才网》www.wo-cai.com,选手通过该网站报名参赛;《我才网》将公布网络赛区QQ群提供赛事咨询;
三、网络赛区为自由报名参赛,选手报名不受学院名额限制;
四、网络赛区以上传报名选手的歌曲视频为报名形式,以歌迷的投票多少进行排名,排名前5名的选手进入复赛;
五、选手报名时上传的歌曲视频必须是本人演唱,如发现弄虚作假,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追究其责任;
六、原则上每个报名选手只能上传一首歌曲视频,如上传超过一首歌曲视频的,只按其最高投票歌曲视频计算成绩;
七、报名的选手须按规定提供个人的真实信息,如信息不详造成无法联系到选手的,后果自负;
八、入围复赛选手务必于5月27日16:00前将复赛报名表和伴奏送交校团委组织科,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附件
“海大好声音”第十八届校园十大歌手大赛
(普通组)决赛规则
一、决赛为分两轮演唱,每轮演唱1首歌曲,每轮按10分制评分;
二、决赛邀请7位评委参加两轮评分,每轮得分分别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三、第一轮演唱结束后,排名前10位的歌手进入第二轮,未进入第二轮的选手授予“校园优秀歌手”称号;进入第二轮的歌手授予“校园十大歌手”称号;
四、第二轮演唱结束后,两轮演唱得分合计产生选手最后得分;最后得分排名前3位的分别授予“校园十大歌手” 冠军、亚军及季军。
五、第一轮、第二轮演唱结束时,分别邀请1名评委对选手进行点评;
六、评委对选手演唱原创歌曲酌情加分;
七、参加决赛的15名选手将在现场通过官方微信平台投票角逐“最佳人气奖”。
八、评分标准(10分)。
1、音色音质占4分。要求选手音色较好, 具备一定的音乐素质,音色统一,气息流畅。
2、演唱技巧占4分。要求选手咬字吐字清晰,音调节奏准确,演唱熟练,富有感情。
3、歌曲内容占1分。参赛曲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适合大学生演唱。
4、形象仪表占1分。要求选手着装大方得体,表演自然,富有青年人的活力与朝气。
顶一下
(1)
100%
踩一下
(0)
0%
下一篇:校园电子设计大赛策划书
- 最新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
-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