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以武汉市获批“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以积极开展形式主题多样的校园活动和规范推广普通话教育为抓手,以“创名片、塑精品”为目标,旨在广大师生中更加广泛地传播“立德、自强、崇文、精艺”的武音校训,将“崇文杯”演讲比赛暨普通话打造成为深入人心的、扎根于广大师生的校园文化品牌活动。为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强大载体,为广大校园演讲爱好者搭建长久的、具有一定品质的展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精神面貌、提升个人演讲水平的交流平台,特举办第二届“崇文杯”演讲比赛暨普通话比赛。
一、主办单位:院团委、院语言文字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思想政治课部
三、协办单位:学工处、后勤公司、院学生会、艺悦文学社
四、比赛时间:5月8日晚19:30
五、比赛地点:排演中心演艺厅
六、演讲主题:自强与担当
七、参加单位:各院、系、研究生(不包括附中)
八、参赛办法:
(一)初赛
各院系在接到通知后组织本院系学生报名,根据演讲主题,进行初赛选拔,每个院系(含研究生部)推荐2-3人。各院系于4月17日前将选拔推荐名单电子版发送至717190850@qq.com,纸质版报名表(见附件一)报送至思想政治课部吴俊老师,联系电话:88069026。
(二)复赛
复赛地点暂为武汉音乐学院新校区A504,时间待定。复赛由思想政治课部和艺悦文学社组织,选拔10人参加决赛。
(二)决赛
决赛地点为新校区排演中心演艺厅,时间为2015年5月8日19:30。
1、参赛要求:
(1)本次比赛演讲稿的内容必须围绕“自强与担当”的主题,结合实际,突出亮点,主题鲜明,切忌空谈。
(2)选手参赛必须使用普通话,采用站立式脱稿演讲。
(3)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选手上场迟到2分钟视为弃权。
(4)每位选手的演讲时间限定在5分钟内,缺时、超时酌情扣分。
(5)演讲稿用A4纸打印,演讲结束后演讲稿交大赛工作人员。
2、比赛程序
(1)演讲比赛的参赛选手按照抽签的顺序上场。
(2)每人有1分钟自我介绍时间,然后是4分钟的演讲时间。
(3)评委在前三位演讲结束时统一打分,以后每位选手的最后得分在下一位选手演讲结束后公布。
(4)主持人公布比赛最后名次。
(5)评委致闭幕词,比赛结束。
九、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根据综合得分高低,评出名次,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1名:奖励300元或等值奖品
二等奖2名:奖励200元或等值奖品
三等奖7名:奖励100元或等值奖品
普通话奖3名:奖励200元或等值奖品
最佳人气奖1名:奖励200元或等值奖品
最佳风采奖1名:奖励200元或等值奖品
优秀组织奖五名:奖励200元或等值奖品
十、本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属思想政治课部,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希望各院系充分认识本次比赛活动的目的和重要意义,组织选拔能代表各院系最高水平的优秀学生参加比赛,充分展示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和整体素质。
武汉音乐学院团委、院语言文字委员会、思想政治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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