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2015〕9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创新创业工作,增强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营造良好校园创新创业训练氛围,我院定于2017年3月举办电力学院第三届“电力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一、大赛主题
梦想青春,创业无限 科技创新,成就未来
二、参赛对象
在校大学生、毕业3年以内的毕业生(包括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可报名参加。
三、组织机构
主 办: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电力学院
承 办: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电力学院团委
四、大赛形式及评分标准
1.大赛形式
比赛分为创新项目组和创业项目组。大赛由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组成。
2.评分标准
大赛评分内容由两部分组成:项目书、执行过程和项目取得的成果及预期前景(占总成绩的50%);PPT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占总成绩的50%)。
五、大赛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2月16日—3月5日)
各年级辅导员老师、各班级学生干部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对本次大赛进行宣传,动员师生积极参赛;学生在此期间做好报名准备工作,进行市场调研和分析,相关技术知识学习,组合团队,选定项目,认真撰写创新、创业计划书。
2.报名阶段(3月6日—3月15日)
各年级认真组织赛事报名工作。鼓励专业交叉、学科融合,尽可能扩大学生参与面;学院可针对创新创业项目情况,邀请相关创新创业专家对参赛学生和项目进行指导。
3.初赛阶段(3月16日—3月20日)
学院团委负责组织初赛,邀请专家对创新、创业计划书进行审核、答辩,各年级初选时要从创新、创业计划书创新性、项目技术、经营思路、资金情况、商业模式、市场前景、与专业的结合度等方面对项目进行评选。参赛团队于3月15日前报送初赛材料至学院团委,具体报送材料和报送方式见两附件中实施方案。
4.决赛阶段(3月21日—3月27日)
决赛将邀请创新创业经验丰富专家和相关学科专家进行评审,决赛采取现场答辩形式,邀请相关专家对项目答辩情况进行评审和指导,最终评选出优秀的创新、创业项目和团队。创新决赛暂定于4月15日,创业决赛暂定于4月22日举行,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六、奖项设置
创新大赛和创业大赛均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均设优秀组织奖4名,优秀指导教师若干。获奖团队将获得荣誉证书和资金奖励。
七、获奖项目应用
对于本次大赛获奖项目,优先推进高一级层次的创新创业大赛;优先推荐参加校级“华彩杯”创新创业大赛。
八、有关要求
1.各年级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刻认识创新创业教育在高等教育改革中的意义,以创新创业大赛为契机,大力推动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帮助学生树立创新创业观念和意识,有效提升广大师生的创新创业精神,从而推动我院创新创业素质教育,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
2.各年级要认真做好宣传,广泛动员师生参加比赛,按规定时间完成做好初赛和决赛参赛项目和团队的选拔、报送、培训和指导工作。
3.参赛团队提供的项目需保证是原创,若发现抄袭他人项目将取消比赛资格,若提供的项目涉及知识产权所引起的纠纷,则由参赛人员自负后果。
4.参加过校级以上(含校级)比赛且获奖项目不再参赛。
5.未尽事宜及相关要求见附件。
联系人:柴延艳、车轲(花园校区)、齐欢(龙子湖校区)
电话:0371-69127641、15516920875、15516910486
邮箱:dlxyftw@163.com
附件1:第三届“电力杯”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2:第三届“电力杯”创新大赛项目策划书及相关要求.docx
附件3:第三届“电力杯”创业大赛项目策划书及相关要求.docx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电力学院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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