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办单位:刑事司法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二、 承办单位:就业实践部
三、 活动主题:开启职场大门,成就美好未来
四、 大赛背景: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大学生就业竞争已进入白炽化阶段,不仅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也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我们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就业实践部拟举办刑事司法学院模拟面试大赛,给学子一个社会实践的机会,开阔本院学生视野,提高学生在未来求职道路上的竞争力,同时也为企业与学校、学生开展更广泛的交流建立一个平台。
五、活动目的:
1、为了让同学们了解的基本礼仪,进一步加大就业指导力度,创新就业指导方式。
2、提高在校大学生的应聘和就业技巧,增强学生的心理素质,提高学生应聘能力和社会竞争力。
3、架起一座学生与企业沟通的桥梁,搭建学生与企业交流的平台。创造学生实现自身价值和企业良好发展的双赢局面。
六、活动对象:
刑事司法学院全体学生
七、活动时间及地点:
1、活动宣传
11月9日做好通知草案。
11月10日正式通知各班级组织,播放宣传视频并发放报名表。11月10日张贴第三届模拟面试大赛的横幅与海报
11月14日举办第三届模拟面试大赛培训会
2、报名表上交
11月14日下午之前完成报名表的上交审查工作。
3、初赛评选
我部暂定11月19日——11月21日为初赛时间。
4、复赛阶段
组织入围的队伍对各队比赛进行评分,参加复赛评比。我院复赛时间暂定于11月26日——11月28日。
5、决赛阶段
通过复赛的同学将进入决赛阶段,我院决赛时间暂定于12月3日——12月6日
6、总结阶段
在大赛结束后的第一次例会对本次活动的组织策划举办等进行深刻总结。
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八、活动实施详细细则。
1、宣传
培训会、初赛、复赛、决赛都将制作宣传横幅和海报。班内主要由班长对本次模拟面试大赛进行介绍,就业实践部成员将在班内课间播放视频进行补充宣传。并将借助飞信平台进行宣传。
2、报名表上交
于11月14日上午将报名表交到各班班长手中,各班班长将报名表交给各个教室就业实践部成员,本部例会时统一整理报名信息,届时,报名工作基本完成。
3、初赛评选
本次比赛初赛是以团队形式展示,团队人数为2到4人最佳(最多不得超过6人)。各团队通过抽签选择展示的内容及出场顺序,每个团队将有充足时间做准备。展示方式为凸显所抽题目主旨的任意方式(如情景剧,小品,话剧等)。5%以团队形式进入复赛,个人进入复赛的人数由参赛总人数决定。
4、 复赛评选
本次比赛复赛是以结构化面试为主,入选复赛的同学通过抽签决定出场顺序。原则上是现场抽题。(即第一个参赛者开始面试时,第二个参赛者开始抽题并积极准备,依次循环。)参赛内容由3分钟自由表述时间和评委提问环节组成。要求参赛者注意职场礼仪,语言得体,应变能力强,言辞具有逻辑性。
5、决赛工作
决赛阶段为体现公平,每人须分别进行无领导小组面试和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为自我介绍、即兴评述。无领导小组面试与结构化面试出场顺序均在比赛开始前由抽签决定。先进行无领导小组面试,后进行结构化面试。为避免结构化面试第一个参赛者是无领导小组面试最后一组的成员而导致的准备时间不充足问题。现规定若出现此种情况,则将该参赛者出场顺序与无领导小组面试中的第一小组成员中次序最前边的参赛者调换。
6、会后总结
比赛结束后就业实践部成员将及时写好活动新闻稿与总结并上报。在活动结束后的第一次例会(必要的话可以提前召开例会)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重点反思此次活动的成功点和欠缺的方面,鼓励每位成员积极发言,为以后组织活动积累经验。
九、评分细则
1.职场礼仪:仪表端庄稳重,坐立行为大方、自然,表情丰富真诚,有良好的个人气质,情神饱满,有信心。
2.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肢体语言恰当。表达自然、流畅、无明显停顿。谈吐文雅,思路清晰,逻辑性强。
3.协作能力:情景构思缜密精巧,突出人物特点,团队表演自然流畅,配合默契,无明显失误,会场气氛高涨。
4.创新思维:准确解读题目,视野开阔,角度新颖。表现方式与众不同,引人瞩目。
十、导师指导内容:
本次比赛邀请专业的滕老师担任活动导师。活动前滕老师将对活动的流程、活动现场的布置等进行指导,活动中将对选手的表现进行点评并给予意见和建议,活动后导师将对本次活动进行指导和点评。
十一、注意事项:
1、宣传人员进班宣传时必须要有礼貌。
2、遵守比赛时间,决赛期间保持比赛现场的纪律秩序。
3、其它有关演讲的道具或者音频务必在比赛前两天报与活动工作小组,避免比赛出现突发性事件。
刑事司法学院团总支学会
11月10日
另附:
我系大赛奖项设置:
个人奖项
一等奖:2名
二等奖:3名
三等奖:5名
优秀奖:若干名
团体奖:班级优秀组织奖
注:1、比赛具体时间及场次将会根据参赛人数做适当调整。
2、以上所有奖项均颁发奖状。
3、各奖项获奖人数将会根据参赛人数作适当调整。
刑事司法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11月10日
- 最新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
-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