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纪念3月15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也为了更加深入的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条文及维权知识。契合新的2017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主题,使同学们在新学期迎接更加繁忙的学习生活的同时,也能留心关注身边有关消费方面的问题,特举办此次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来增强同学们的维权能力。
一、活动主题
新消费·我做主
二、活动目的
1.让当今社会大学生初步了解基本的维权知识,树立维权意识,以合法途径解决消费侵权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使学生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熟练拿出应急方案,以合法途径解决消费侵权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此活动的开展也是高校健全体制的体现,有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自我素养,以此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三、活动时间
2017年3月4日-3月15日
四、活动主办
教育科学学院团总支权益部
五、活动对象
教育科学学院14、15、16级同学
六、活动安排
(一)为了让同学们更好的感受法制宣传日,我院将出一张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海报,并配合校权益部进行海报展览。
(二)横幅签名。参与者在横幅上进行签名。
(三)举办微课大赛。
(1)具体要求:1-6人为单位,视频5-10分钟,要求画质清晰流畅且上交教学教案。并于3月12日对优秀作品在厚德楼E1B-411进行决赛。
(2)内容:视频围绕主题,宣传消费理念、消费维权等知识。
(3)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名(院级证书)
二等奖二名(院级证书)
三等奖三名(院级证书)
七、活动流程
1.在各班进行宣传,让每个同学都能够关注身边消费维权知识,鼓励大家积极参与到微课大赛中来。
2.进行微课视频评比,若视频质量较高,则在厚德楼E1B-411进行决赛。
3.将评选出的获奖名单和优秀的微课视频进行宣传展示。
教育科学学院团总支权益部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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